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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吴江境内丝绸手工业、工业都是私营经济。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合作、联营、合营、合并等形式对丝绸私营手工业、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农村人民公社化,逐步形成国营和集体等多种经济性质的丝绸工业、手工业。在丝绸集体工业中,又逐步形成市(县)属、乡(公社)镇、村集体丝绸工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吴江境内丝绸工业又通过经济责任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经营机制转换,促进丝绸生产发展;随后又通过资产重组、改制等改革措施,小型丝绸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大型丝绸工业企业向民营股份制现代化企业过渡,丝绸系统生产力得到很大提高。

一、经济责任制

1980年起,吴江县丝绸系统逐步推行“三全”(全面质量管理、全员技术培训、全面经济核算)管理;县属企业经营方式由单一的统购统销,改革为统一购销与工厂自产自销相结合。1981年,全系统开展“三升一新”(产品升档、指标上升、企业升类,品种更新)活动。是年,按照国家计划经济管理委员会和纺工部关于推行经济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国营吴江新生、新联丝织厂和国营吴江印染厂、国营吴江震丰缫丝厂等单位试行超定额计件工资制和实行岗位工资制,相应开展二级经济核算。1982年,全系统实行“五定一奖”(定产量、质量、品种、利润、消耗,超定计奖)经济责任制。是年起,县属丝织企业由单纯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1983年,全系统经济责任制有“三定六包”(定固定资产、定人员、定奖励水平,包产量、产值、利润、质量、品种、消耗)和“超利分成”两种形式,县纺织工业公司与厂签订承包合同后,厂与车间、小组、个人层层落实。1984年,县丝绸工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有关简政放权的规定,在年初同所属工厂签订以“三定六包”为内容的经济承包合同以后,除督促检查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以外,大胆改革,撤掉影响工作、搞活经营的“关卡”,先后下放产品经营、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分配、招收职工、职工奖惩等权限,放宽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权,给企业以更多的经营自主权。通过改革,干部制度由长期以来的任免制改为聘用制,实行能上能下;职工实行合同制,能进能出,砸碎“铁饭碗”;分配制度在前几年以分计奖、超定额计奖的基础上,实行劳动工时百分计奖、半承包计分计奖、联利计酬、超定额计件、浮动计件工资制等10余种形式。

1985年,县丝绸系统按照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及省、市、县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开展两制(厂长负责制、经济责任制)、三改(分配制度、人事制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企业党、政、工会三者基本上按照“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的“三分三合”要求,既做到权限分清,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又互相沟通思想,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关系更趋协调,企业的党组织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行政指挥、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等都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经济责任制方面实行定人员、定工资基金,包产值、利润、产量、质量、消耗、安全的层层经济承包责任体系,车间向厂部承包,厂向公司承包,突出以主要经济指标承包为主,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同职工利益挂钩,使企业从过去的增机(设备)增人转移到挖潜增产,从过去的重产值、产量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上,增强企业内在动力。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有5家厂实行效益工资,11家厂的计件工资从1984年的试点扩大到生产第一线工人,共有9557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占职工总数的67%,职工出勤率从95.82%提高到96.18%。国营吴江印染总厂按专业化要求,划小核算单位,建立总厂领导下的分厂制。为支持乡镇工业发展,各国营企业纷纷投资,与有关乡镇联办丝织企业,这些联办企业为乡镇丝绸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86年,丝织厂在增加销售人员基础上,普遍实行营销责任制,以销促产,有的厂还实行金额承包;企业内部扩大浮动工资的比例,有的厂还实行捆绑工资的计时制或超定额计奖制,多超多奖,欠产不保底等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1987年,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县丝绸工业公司同9家国营企业分别签订“递增包干,超收全留”“递增包干,超收分成”“固定上缴,超收全留”3种形式的经营承包合同,把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以理顺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关系。同时实行逐级承包和骨干企业承包小企业。县丝绸工业公司同企业签订“六包一奖”(包产值、产量、收购、质量、利润、安全,定奖励)承包合同。国营吴江新生化纤厂利用原料、技术等优势,承包震华丝织厂。在分配制度上,国营吴江新华、新生、新联丝织厂和吴江新民丝织厂实行最终产品计件,华生纺织机械厂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对一线工人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半浮动和30%浮动工资制。1988年,各企业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工效挂钩”形式。国营吴江绸缎炼染一厂对优化劳动组合,搞活固定工作进行探索,采取工人择优上岗,厂内待岗待业和科室干部以定编、精简为主要内容的两项改革,压缩科室人员和富余职工,充实到新组建的化纤染整车间。至年底,县属、乡镇丝绸企业全部实行厂长负责制。1989年,按照县体制改革办公室、县经济委员会、县总工会的要求,在国营吴江新华丝织厂、工贸合营吴江新达丝织厂、国营吴江丝绸试样厂进行共保合同试点,从而调动生产经营者和生产者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企业的其他各项改革,如办厂内银行、划小核算单位、优化劳动组合等得到完善和深化;对大部分企业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的挂钩比例从1988年的10.8调整为10.60.7,规定实行工效挂钩要以完成下达的利润、产值、质量、消耗、安全为必保指标。

1990年,全系统第一轮四年承包(企业与县丝绸工业公司承包)结束,产值、效益、上缴税利分别比承包前1986年实绩增长59.77%123.92%134.84%。在上年进行共保合同试点的基础上,全系统实行共保合同的企业发展到12家。1991年,各厂普遍推行全额销售承包,即工资、奖励、费用与销售额全部挂钩,并着重考核货款回笼。是年为第二轮承包和延期滚动承包的第一年,县丝绸工业公司在推行过程中,针对第一轮承包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充实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增值、流动资金增加等考核指标,进入第二轮五年承包的企业有7家,进入滚动两年承包的企业有3家。同时强化对有关企业的经营承包审计工作,公司审计13家,协助县审计局审计10家。各企业为完成新一轮承包第一年需要完成的承包任务,充分利用各种优惠的“外包”政策,开展企业内部各项承包内容,分别对车间、班组、科室、经销部门等进行层层承包、划块分解指标,并以共保合同形式形成内部承包体系,以“内包”保“外包”。在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上,各厂普遍推行一等品全额计件工资制。

1992年,吴江新民丝织厂、国营吴江丝绸试样厂、国营吴江新生丝织厂、国营吴江震丰缫丝厂和国营吴江绸缎炼染一厂、国营吴江绸缎练染二厂率先将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下放到车间,开始向厂、车间双层市场机制转换;各厂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据统计,全系统新办各类公司、经营部、门市部、餐厅、舞厅146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各企业内部承包向深层次发展,承包种类从过去的单项、产质量、消耗指标的承包发展到项目承包,分级承包、划块承包、分条承包、风险抵押承包等若干种。如国营吴江绸缎炼染一厂对历年亏损的涂层车间实行三级风险抵押承包,确定全年利润承包指标,并赋予车间相当于分厂的权力,收到由亏损变盈利的良好效果。1993年,全系统大部分企业实行厂长结构工资制,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逐步完善退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完成企业内部承包机制改革,对11家企业,将其“工资与实现利税挂钩”改进为“工、税、利、留工资含量挂钩”的形式;因厂制宜深化经营承包机制,实行形式不同的分块、分线或分厂型的风险承包。如:国营新生丝织总厂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流动资金付息借用和公用工程计价使用办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防止承包人短期行为,为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承包方法探索出一条新路子。是年,国营吴江新联丝织总厂、吴江新民丝织总厂、国营吴江华生纺织机械总厂对分支机构都赋予生产指挥、人员调度、分配及奖惩等权限,同时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做到多点面向市场,整块协调运行,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如:统一财务管理等,防止承包以后出现的各自为政,不顾大局的被动局面;国营吴江新联丝织总厂出台关于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8条规定;国营吴江华生纺织机械总厂在厂内设立银行,分厂之间实行买卖关系;国营绸缎炼染一厂提出加工费结算新规定等。是年,面对生丝价格下跌,市场过剩的严峻形势,缫丝行业提倡“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在搞好生丝生产的基础上,延伸产品的加工深度。如:国营吴江震丰缫丝厂及南麻、横扇、八都等镇办缫丝厂发展真丝服装生产。

1994年,进一步完善分厂制,理顺总厂与分厂的关系。如吴江新生集团公司在资金运作上取消二级法人财务账目,由集团财务一头扎口对外,防止因资金分散造成利用率低的问题;国营吴江新联丝织厂对分厂实行产供销统一自主经营后,由财务主管副厂长专职调度对外资金的运作,由生产副厂长协调分厂生产衔接;吴江新民丝织总厂改四部制为无梭、有梭生产两部制。是年起,推行净资产保值增值风险抵押承包试点,国营吴江丝绸印花厂将干部、职工所得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直接挂钩,并建立私产抵押约束机制。1995629日,吴江市人民政府举行“市属企业资产风险抵押承包经营责任制”签约仪式,国营吴江绸缎练染二厂、国营吴江丝绸印花厂与市丝绸工业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承包合同。是年,市属丝绸系统推行全员合同制,9139名固定工均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各企业结合全员合同制的推行,成立劳动力管理小组,实行厂内行政科室合作办公,减人不减职能;对压缩下来的二、三线人员和车间有些岗位人员实行分流和撤岗,重新安排就业门路;对愿意回一线岗位人员,采取报酬倾斜政策。

19962月,国营吴江辽吴化学纤维厂与下属各分厂签订分块利润承包合同。是年,吴江新民丝织总厂对分厂实行委托经营,即总厂统筹人、财、物,分厂掌握产、供、销,签订《委托经营承包责任书》。是年起,推行净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制。1997年,国营吴江丝绸试样厂与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净资产保值增值承包经营合同》,全系统累计12家企业签订《净资产保值增值承包经营合同》;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办公室,指导企业搞好职工转岗分流,联合盛泽镇社会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全年企业内部转岗分流1159人,社会安置分流132人。199876日,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承担国有独资公司经营的全部责任,与所属9家分支企业签订风险责任抵押承包合同,承包人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10万元。是年,国营吴江震丰缫丝厂实行划小放活,分别建立缫丝、丝织、针织、服装等6个法人承包块,建立独立的一级法人,引进风险与利益共享机制;国营吴江绸缎炼染二厂以定岗定员为基础,推行小时工资制。1999年,市属丝绸企业普遍在用人、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全年各企业共压缩科室39.9%,压缩科室人员32.7%,采用多种形式减少冗员3455人,减员率为20.5%,劳动生产率提高4.2%;有70%的企业改进收入分配办法,使企业的经营机制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2001年,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厂完善模拟租赁风险抵押承包。2003年,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上级证管部门的要求,对全资分厂(分公司)继续实行模拟租赁和三级风险抵押承包,同时实行全员结构工资制。2012年,吴江赴东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康帕斯实业有限公司和泰来进出口有限公司均采用承包形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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